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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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兹有完成人自主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院(所、室)预审、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初审等程序,现将以下科技成果处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 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10日(十五天)。对以下科技成果转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技术转移科反馈,反馈材料必须翔实,并提供事实依据,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技术转移科联系电话:028-86293077。
四川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
科技成果名称 |
杂交水稻新品种“荃广优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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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完成人 |
黄富、李德强、张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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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黄富 |
职称/职务 |
教授 |
所属院(所) |
农学院 |
联系方式 |
18140182115 |
成果类别 |
□专利 □专利申请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 □生物、医药新品种 技术秘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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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方式 |
□作价入股 转让 √授权许可 □质押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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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来源 |
□中央 地方 R其他 梓潼县材料评价及育种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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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交易 |
□存在 R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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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述 (包括成果简介、转化方式、金额等具体信息) |
杂交水稻品种“荃广优2115”于2024年通过四川省审定(审定编号:国审稻20243029),由安徽荃银超大种业有限公司(甲方,占20%权益)、四川农业大学(乙方,占40%权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占40%权益)联合育成。甲方前期已获得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40%部分实施授权。经协商,拟向甲方授权该品种在在所有审定区域内的许可实施权。甲方向四川农业大学支付首期使用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元),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四川农业大学指定账号;自合同生效次年开始,其中甲方以该品种当年实际销售数量(公斤)× 1.2 元/公斤计算提成费用支付给四川农业大学,支付时间:每年10月31日前支付到四川农业大学指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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