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大学章程
  • 领导关怀
  • 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教育教学
    研究生教育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本科生教育

    专业设置

    教学成果

    一流专业

    一流课程

    教学平台

    本科质量报告

    留学生教育

    项目介绍

    招生信息

    政策法规

    继续教育

    专业设置

    学习中心

    教育培训

    教育部虚拟教研室
  • 科学研究
    科技奖励
    科研平台
  • 师资队伍
    院士简介
    拔尖人才
    高级专家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人才招聘
  •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远程继续教育招生

    就业服务
  • 交流合作
    国际交流合作
    校地校企合作
  • 校园文化
    大学精神
    文艺展厅
    校园风光
    形象宣传片
  • 公共服务
    日历校历
    常用电话
    教师邮箱
    学生邮箱
    网络支付
    网络收发
    网络认证计费系统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正版化软件平台
    OA办公
    分析测试中心
    校园WebVPN
  • 校园百事通
教
学
科
研
单
位
雅安校区
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机电学院 食品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人文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体育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成都校区
农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草业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院 林学院 园艺学院 风景园林学院 资源学院 环境学院 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学院 水稻研究所 小麦研究所 玉米研究所 动物营养研究所 国家重点实验室
都江堰校区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商旅学院 基础教学部
管
理
服
务
部
门
党群部门
党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巡察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教师工作部 学工部 研工部 武装部 工会 团委
行政部门
教务处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研究生院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科技管理处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人事处 财务处 审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基本建设处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离退休管理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都江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服务部门
图书馆 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后勤服务总公司
Responsive image

ENGLISH

搜索
导航菜单
  • 首页
  •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大学章程
  • 领导关怀
  • 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 机构设置
    教 学 科 研 单 位
    雅安校区 成都校区 都江堰校区
    管 理 服 务 部 门
    党群部门 行政部门 服务部门
  • 教育教学
    研究生教育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本科生教育
    专业设置 教学成果 一流专业 一流课程 教学平台 本科质量报告
    留学生教育
    项目介绍 招生信息 政策法规
    继续教育
    专业设置 学习中心 教育培训
    教育部虚拟教研室
  • 科学研究
    科技奖励 科研平台
  • 师资队伍
    院士简介 拔尖人才 高级专家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人才招聘
  •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远程继续教育招生
    就业服务
  • 交流合作
    国际交流合作 校地校企合作
  • 校园文化
    大学精神 文艺展厅 校园风光 形象宣传片
  • 公共服务
    日历校历 常用电话 教师邮箱 学生邮箱 网络支付 网络收发 网络认证计费系统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正版化软件平台 OA办公 分析测试中心 校园WebVPN
  • 校园百事通

通知公告

导航菜单

新闻中心

  • 校园新闻网
  • 热点关注
  • 要闻速递
  • 综合新闻
  • 媒体聚焦
  • 时政·理论
  • 视频新闻
  • 师生信息

信息中心

  • 通知公告
  • 招标公告
  • 学术信息
  • 文件通览
  • 信息公开
  • 成果转化
  • 科研动态

用手机扫描上图的二维码即可在手机上继续阅读本页面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充分展示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社会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师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

优秀共产党员30名(教职工党员20名、学生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党务干部10名、教工党支部书记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

二、表彰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要向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学校党务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副)书记、委员,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等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对象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大力弘扬“川农大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教职工党员要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师风好,在教育管理、教学科研、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中成绩突出;学生党员要带头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中带头示范、表现突出,团结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作用显著。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发挥党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热心服务师生,受到党员和师生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4.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一般要求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院所党委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

3.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争优,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党组织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广大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5.近两年单位未受到通报、诫勉或组织处理;无师生受到警告以上党内或行政处分或有关违纪违法等情况发生。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未发生师德师风相关问题,未发生影响学校声誉的安全稳定事件或重大群体性、政治性事件。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级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师生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其中:

优秀共产党员:教学科研单位党委可推荐教职工党员1名、学生党员不超过1名,其他中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可推荐教职工党员1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中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可推荐不超过2名党务工作者(其中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1名),教学科研单位党委可再推荐1名教工党支部书记。

先进基层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党委可推荐1-3个基层党组织,如推荐3个,应包含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各1个。其他中层单位党委可推荐不超过2个基层党组织,中层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可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

(二)考察。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评价,推荐材料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名义报送校党委。

(三)确定拟表彰对象。校党委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审查,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对拟表彰对象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决定。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坚决杜绝平衡照顾和论资排辈,切实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客观公正、风清气正。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月20日(星期二)前填写报送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至党委组织部(雅安校区1办118室、成都校区1教719室、都江堰校区5313室),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sicau.edu.cn。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推荐审批表(附件2)待评选工作结束后再行填报。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28-86293359。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排序汇总表.docx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x

      3.填表说明.docx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雅安校区
  • 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 邮编:625014
  • 电话:0835-2882232
  • 传真:0835-2883153
成都校区
  • 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 邮编:611130
  • 电话:028-86290101
  • 传真:028-82652669
都江堰校区
  • 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 邮编:611830
  • 电话:028-87133509
  • 传真:028-87133366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 028 - 86290999
  • 028 - 86291999

Copyright © 2020 四川农业大学.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9006192号-5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