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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诚心诚意为实现人民群众利益奋斗 ●
滴水见汪洋
第一编 总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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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1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08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出席解放军纪检工作会议的同志列席了会议,出席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
全会认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地分析了我国在新世纪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精辟地阐述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选贤任能的机制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充分肯定了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求纪检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学习、加强实践,不断提高素质。全会指出,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对党的纪检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对全体纪检干部的关怀和鼓舞,为进一步做好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党同志、各级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全会认为,2001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向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工作目标胜利推进的重要一年。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行坚强有力的领导。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中央制定并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党中央、国务院相继作出一系列深化改革、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的重大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改革不断深化、开放不断扩大、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全会指出,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扎实、认真地做好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继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至关重要。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成果。
第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二)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理。(三)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定:不准省(部)、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四)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凡是拖欠工资的县、乡,不得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更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进一步明确: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五)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制定具体措施,纠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现象。(六)继续执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进一步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第二,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能力和政策水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当前尤其要查办金融、证券、房地产、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要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贿赂选举、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要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案件查处要继续坚持立足全局,讲究策略,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第三,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巩固和扩大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成果。要继续重点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要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遍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大部分县级城市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扩大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范围。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问题。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校乱收费的成果。
要贯彻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重点抓好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
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在彻底清理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项目逐一作出处理。应当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并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
2002年,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和政府采购工作。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管理部门彻底脱钩,实现人员、职能分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要分开设立。
2、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要积极推行部门预算。中央部门要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省级、地(市)级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实行部门预算;对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收支脱钩管理。要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增加试点部门,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要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要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坚决查处设立“小金库”、账外账,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
3、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区、市)、市的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但在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的制度。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顺利推行。要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一律撤销党内外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靠教育,靠制度。2002年,各级党委要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六中全会精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注重制度建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调整反腐倡廉方面的党内法规。要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制度。全国县级政权机关都要实行政务公开,有条件的地(市)级政权机关也要推行政务公开。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在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程中,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六中全会《决定》落到实处。按照六中全会要求,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二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三是要继续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追究,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四是要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的作风建设,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按照江泽民同志讲话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开拓进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中央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全会补选李至伦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的部署,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再接再厉,狠抓落实,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优异成绩,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目标,迎接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诚心诚意为实现人民群众利益奋斗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孙承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今天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教育在先,特别要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要作为党的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江泽民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纪律检查工作与时俱进,就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继承和发扬党风廉政建设的好传统、好作风,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在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就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深化对客观实际的认识,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律;就要努力创新,不断改进纪律检查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使纪律检查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不断提高广大纪律检查干部的素质,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的纪律检查干部队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李岚清出席今天的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主持了会议。
江泽民密切联系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改革、建设面临的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他说,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保证党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保证我们的事业与时俱进,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安康,都要首先抓住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这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政治经验,也是治理我们这样一个有十二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的重要政治原则。
江泽民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干部队伍的建设才能越搞越好。对领导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江泽民着重强调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问题。他指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能否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必须长期经受的根本性考验,也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长期的根本性课题。如果长期执政以后我们的干部丧失了当年夺取政权和建设初期那样一种蓬勃朝气,那样一种昂扬锐气,那样一种浩然正气,而变得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以至滥用权力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最后必然失去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是历史兴亡的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这个问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醒。
江泽民指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我们是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当大官,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
江泽民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也是一个加强党性修养的问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党的意识。党员干部要与党同心同德,一言一行都要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既要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又要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江泽民指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危害最大的不正之风,而且还会带来和助长其他方面的不正之风。要把人选准用好,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至关重要。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既要德才兼备,又不求全责备;既要坚持选人标准,又要不拘一格;既要搞五湖四海,又要唯才是举;既要看素质,又要看实绩。用人要用其所长,防止用其所短。干部中通才是有的,但多数是属于专门人才,有一技一艺或几技几艺之长,一定要用他们的长处,发挥他们的优势。领导干部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江泽民强调,我们选人用人的标准,总的讲是德才兼备。要特别注意选拔任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图虚名,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要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各级领导班子树立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形象,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十分注意他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特别要注意他们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在政治风浪中经受不住考验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这要作为我们考察和识别干部一条必须坚持的重要标准。
江泽民指出,干部选拔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同时要在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上下功夫。要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对不按党的干部标准、不按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的,一经发现就要坚决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江泽民强调,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十分注意解决好知人识人问题,关键是要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考察是干部工作的基础性环节。确保把人看准看真,防止考察失实失真,最根本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要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确保群众能畅所欲言,说出对干部的真实看法。考察要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增加透明度,了解干部各方面的情况。要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在内的评价标准,真正使干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坚持辩证法,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评价干部。要注意发现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不事张扬的人,善于识别那些投机取巧、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的人,切不可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江泽民强调,干部选拔任用以后,更要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形势的新发展和实践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找到主动监督的好办法,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加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越是职位高的干部,越要自觉接受监督。在我们党内,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要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真正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江泽民最后指出,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了有利条件。实践证明,党中央确立的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作格局是完全正确的。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和支持,关心和爱护广大纪律检查干部,把纪律检查工作做得更好。纪律检查干部肩负着党交给的重大责任,必须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身作则,秉公执法,带头树立法制观念,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感到纪律检查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广大纪律检查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工作做得更好。
尉健行在主持会议时说,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地分析了我国在新世纪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精辟地阐述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选贤任能的机制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充分肯定了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求纪检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学习、加强实践,不断提高素质。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对党的纪检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对全体纪检干部的关怀和鼓舞,为进一步做好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党同志、各级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丁关根、田纪云、李铁映、吴邦国、迟浩田、张万年、罗干、姜春云、贾庆林、钱其琛、温家宝、曾庆红、吴仪、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肖扬、韩杼滨、任建新、张思卿、钱正英、朱光亚同志出席了会议。
中央军委委员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曹刚川、郭伯雄、徐才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驻京各单位及武警部队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出席全军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光明日报》(2002年1月26日第一版) 奚
洁
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建设将产生重大的影响。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并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了一系列优良的传统和作风。这些作风,从本质上说是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宝贵精神财富。但是,作为一种历史的传统,它是一种充满着生命律动的有机体,它的形式和内容既一脉相承地保留着我们党最优秀的基因,同时也必须与时俱进。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的对外开放也将进入新的阶段。这对于党的作风建设也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从方法论上说,我们必须用世界的眼光来审视、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作风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要求。 一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不能离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认为,党的作风建设的客观依据,从根本上说,是由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以及党的队伍的基本状况所决定的。因此,能否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党的地位和环境、任务以及自身队伍的历史新变化,是解决党风建设新课题的前提和基础。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条件和社会实践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的:“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加入WTO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我国的经济建设与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安全方面受到世界的影响和挑战将更加严峻,这对于党的作风建设无疑是一种历史性考验。对此,我们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另一方面,又必须使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环境和历史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使作风建设更好地为坚持党的性质、宗旨和完成新的历史任务服务。
面对这种新的形势和任务,从世界的眼光看,党的作风建设首先要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紧跟世界进步发展的潮流,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蓬勃生机,永远站在时代前列;其次要保证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有效地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抓住机遇、战胜挑战,成为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再次要保证我们党不仅在中国人民面前,也在世界人民面前树立起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融入世界迈出了新的历史性步伐,不仅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世界,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社会历史定位,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历史评价,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格形象,都必须经受世界历史的检验。
二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战胜我国加入WTO带来的种种挑战,党的作风建设亟待注入新的内容。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入WTO,需要我们用世界眼光来审视这五个方面作风建设的新内容、新要求: 第一,思想作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我国已加入WTO,但我们的许多观念、做法以及一些领域的体制还与之不相适应。这就需要我们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世界经济实际及其发展的趋势,并以此制定我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二,学风。我们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必须同总结实践经验相结合。这种经验应该包括我们同世界经济合作的经验,因此要同学习世界历史和当代世界先进的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相结合,这种知识理所当然地应该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其他国际经济惯例;其次,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我们应该具备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和范围也有了新的拓展,尤其是随着加入WTO,我们同世界各国,尤其是WTO成员之间的经济贸易、文化交流及其交流中的合作事务、矛盾,甚至纠纷也会大大增加。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除了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以外,还包括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世贸组织规则、例外条款和过渡期安排等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解决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中的种种问题。再次,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世界各国一切先进的新经验的积极研究和借鉴。 第三,领导作风与工作作风。中国加入WTO,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挑战是巨大的,其核心的要求是要适应国际经济的新变化、新格局、新规则,努力提高领导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中国共产党人的新形象。具体地说,一是要有努力提高把握世界全局的意识和能力。高度开放条件下的中国经济,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国际经济政治的影响。现在“了解全局”、“服务全局”、“总揽全局”的要求中,自然地包含着对世界全局、国际环境的认识与把握。二是要树立和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