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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发布日期:[2008-05-30]

一、制作毕业生自荐书
由同学自行设计制定毕业生自荐书。自荐书要求必须具有如下内容:
1、自荐信、个人简历、照片、学习成绩单、各种证书复印件以及能够展示个人专业才能的资料。其中,成绩单要求在各学院教学办打印并签章。
2、《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首先由班主任(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然后由学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到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签署学校意见并盖章。
注意事项:
1、做好就业前的心理准备,制定一份适合自己的求职计划书,包括求职目标、求职策略等。
2、仔细浏览我校就业信息网(http://zsjyw.sicau.edu.cn/job)中的就业指导,可指导你如何做好一份精美的自荐书。

二、购买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概念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统一发放,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毕业生毕业前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就业协议书”,到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签字盖章后列入派遣计划发放报到证,毕业后凭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的《劳动合同》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种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与用人单位签约程序和就业协议书正确使用
1、就业协议书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编号,任何同学不得更改编号或转借他人。
2、认真阅读协议书中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制定的关于协议书使用事宜。
3、本人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其中应聘意见为“本人志愿于何地从事何种工作”并签名。
4、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联系工作,落实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并签章。(讲解注意事项)
5、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回本学院在“学校意见”栏签学院意见并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并签署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其中学校联系人填写班主任姓名或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姓名。
6、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违约责任、工资待遇等其他事宜有事先约定,需要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种予以注明并签字盖章。
7、至此,毕业生协议书签署完毕,由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
9、毕业后仍未签协议的同学回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待就业。

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1、学校对协议书统一编号并入计算机管理,每人只发一份(三联)。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伪造、复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为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学校教育毕业生要讲诚信、认真履约。学生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办理了与原用人单位解约手续,并交回原协议书)经招生就业办公室核实同意后,由招生就业办公室重新发放就业协议书。
3、如果用人单位违约,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积极向违约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行交涉,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学生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毕业生如不慎将协议书遗失,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调查认定情况属实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后,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补发。
5、就业协议签订后,如有需发生变更,应征得学校、学生两方同意,否则不予变更。

五、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的获取
1、学校招生就业网:我校就业信息网(http://zsjyw.sicau.edu.cn/job)就业动态栏公告最新通知、通告,招聘信息栏可看到我校进行招聘的所有招聘单位和招聘信息;政策法规栏以了解国家、各省和我校的有关就业政策、签协议应当注意的事项和流程,特别要注意就业工作进程各阶段的时间界限,做到心中有数;就业指导栏就面试技巧、就业心理、就业观念、公务员考试等方面进行指导。
2、就业短信平台(凡使用中国移动手机的毕业生可免费利用该平台获取相关就业信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以最快、最及时的方式用短消息的形式将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发送到手机上。
3、LED显示屏、《就业咨询》刊物
4、学校双选会、招聘报告会、夏季就业洽谈会
5、网络搜索
6、参加各省市和高校的人才交流会或双选会
7、报考公务员、报考全国各省市选调生
8、参军
9、三月份至五月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目前国家对志愿服务西部的同学有许多优惠和鼓励政策,大家可以在团委进行了解和报名,联系电话:2882230,地址:第三行政楼一楼团委办公室。
10、参加“三支一扶”和“特岗”计划
11、自行联系或通过其它方式联系用人单位。

六、毕业生派遣
1、毕业前夕(具体时间根据省就业主管部门确定),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毕业生签约、考研、缓派等情况编报就业方案,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2、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就业方案打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核对无误后,到省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盖章。
3、保卫处户籍科负责办理学生的户籍迁移工作。
4、毕业生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就业单位,被派往生源地,因此,学校会安排同学们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包括生源地的核对,请同学们一定要核实正确。
3、毕业生派遣办法:
(1)毕业时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同学直接派往用人单位。
(2)毕业时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无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就业的同学,如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可直接派往该人才交流中心,否则派回生源地(户口所在地)。
(3)派遣至生源地相关政策: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生源地指毕业生户口所在地。
四川省生源派遣办法:市州(不含成都市)未落实单位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市州人事局。成都市六城区未落实单位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成都市人事局,属成都市郊县生源的毕业生,直接派郊区(市)县人事局。
另师范类毕业生派相应的教育局。
省外生源派遣办法:重庆市未落实单位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毕业生派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其余省份派至市级人事局。

七、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毕业生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四川省内生源的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是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一级人事局(师院同学为教育局),省外生源除重庆市派往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外,其余生源回所在省的地级人事局报到,因此,毕业时,除考上研究生、参加西部计划、参加“三支一扶”和“特岗”计划的毕业生外,每个同学都有报到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户口、档案申请留校的同学有无报到证
报到证代表毕业生人事关系的去向,申请户档留校的同学毕业时同样有报到证,无户口迁移证。
3、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开具。
4、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前,一般在6月下旬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通知安排由学校统一到四川省教育厅根据毕业生派遣计划开具报到证。
5、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由学院发给毕业生。
6、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延三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7、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由原派遣地出具未报到证明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地址:综合行政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835-2882800)补办新的报到证,并开具相关证明
★毕业生持证明及报到证到四川省教育厅盖章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改派
1、毕业生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不再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手续。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学生需要具备的材料
★原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如遗失需到原派遣地、原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报到及未落户证明)
★原签订协议单位的解约证明
★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者是接收函
★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迁入证明
(2)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和开具介绍信
(3)到学校保卫处改办户口迁移证
(4)凭介绍信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留档及提档手续办理
1、留档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户籍关系和档案留校代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无违约史且能够正常毕业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其档案、户籍关系可留校代管两年。户籍关系和档案留存期满或在留存期内提前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回校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可出具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办理户籍关系和档案接转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籍关系注销,档案进行定期清理后迁至生源地。
留档手续办理流程:
(1)学院领取留档申请表,核实盖章
(2)将申请表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交300元留档押金
(3)将留档钾金条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留档通知单
2、提档 户籍关系和档案留存学校的同学,两年内需到学校办理提档手续。流程如下:
(1)提档时不需改派的同学,请持提档通知单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财务处退留档押金,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提档时需改派的同学,请持提档通知单、原报到证、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川农大补办遗失户口迁移证流程
    改派流程
    就业协议遗失补领手续流程
    提档

 

 

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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