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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毕业生学位服借用安排

发布日期:[2008-06-11]

各学院:
  为确保今年授位仪式的顺利举行,保证学位服安全整洁、顺利借用与归还,现对2008届毕业生学位服借用作以下安排:
  1、学位服借用由专人负责,学院间转借严格按安排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协商,限时归还。
  2、学院经办教师持借用申请表(网上下载,网址202.115.189.20/qdk)、经办人身份证、借用服装保证金(2000元)到学生处勤工助学与贷款管理科办理借用手续。
  3、从其它学院转借仍需提前到学生处勤工助学与贷款管理科办理借用手续,再凭借用手续到指定借出院转借。
  4、借用者履行借用保管责任,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学生处。在学院间转借过程中,转借手续完清前由借出院负责,在手续完清后由借入院负责。借用单位若超过规定时间归还,则按每天每套10元标准在保证金中扣留。
  5、学位服整套(学位袍按整套计)丢失、污损、损坏,由借用单位按学位服的价格(120元/套)赔偿。学位服配饰(学位帽、流苏、垂布、领带或领结)丢失、损坏,每件赔偿30元。

 

附件二:学位服着装规范

 

                                                          学 生 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二:
学位服着装规范
  学位服是学位的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实行学位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实行学位服制度,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学位服只限于学位获得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得滥用。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形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三、学位袍
 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的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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