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校: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请严格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我校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审核认定工作。学生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二、参与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初步审核后交学院党总支审查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民政部门签章——→小班民主评议——→学生在网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
四、时间安排:
7月5日——7月8日 需要认定的学生本人申请(含原已调查认定学生),班主任初步审查
7月9日——7月12日 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果上学年已作认定,家庭经济情况无变化,不填此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7月13日——8月31日 学生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并到民政部门签章
9月1日——9月13日 小班民主评议,学院审核
9月15日前? 各学院将调查表及电子数据库按小班排序后交学生处勤工助学与贷款管理科
五、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新生入学后开展。
附件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