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08年派遣和统计工作会》会议精神,现将200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及派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于2008年6月18日根据毕业生签约情况上报就业方案,并统一到四川省教育厅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请各毕业生于2008年6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研究生调档函等交至综合行政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影响派遣后果自负。
★毕业生派遣办法:
(1)毕业时参加选调、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升学的同学直接派往用人单位(或学校)。
(2)毕业时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无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就业的同学,如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可直接派往该人才交流中心,否则派回生源地。
(3)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派回生源地。四川省生源毕业生直接派回地市级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省外生源毕业生按所在省规定派遣至省级或地市级人事部门(全国接收生源地毕业生单位见附件)。
(4)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如大学期间户籍发生变化,请于6月17日中午12:00前持目前户籍所在地人事、公安部门接收证明材料到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更改。
二、学校于2008年6月16日—17日中午12点前集中办理户档留校手续,请符合留档条件的毕业生在就业网下载户口档案留校代管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户档留校相关规定及申请表见附件)。
三、请各院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就业情况二核表,对生源地、户档去向进行认真核对,要求毕业生本人及班主任签字。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需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见附件),并控制一定比例。二核表请加盖学院党总支章后于6月16日上午12:00前交招生就业办公室。
四、请以二核表顺序清理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原高中阶段和当地招生等部门转来的归档材料;
(2)学生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底联);
(3)学生成绩表、体检表、学籍异动材料;
(4)加入中国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材料;
(5)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材料(存学生处);
(6)校级警告以上处分决定或免于、撤消处分材料(存学生处);
(7)学生助学贷款材料。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
附1:2008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附2:全国接收生源地毕业生单位一览表
附3:留档留户暂行规定及申请表
附4:灵活就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