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学生会年级工作部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年级工作部在农学院团总支领导下,隶属于学生会,协助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勤工助学与助学贷款等工作,传达学院文件通知及连接学院和小班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明确责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条 部门职责

1、进行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2、积极联系院团总支和农学院各个小班,及时发放学校学院相关文件、通知;

3、管理农学院宏志中心及公益服务队,同时组织一系列公益服务活动;

4、每学年组织新生小班进行小班学习经验交流会;

5、完成校运会农学院20×60接力项目组的组织、训练和后勤工作。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年级工作部设部长及副部长各一名,委员、干事若干。年级工作部下设农学院宏志中心,主任由年级工作部副部长兼任,成员由年级工作部成员兼任。

第五条正、副部长职责

1、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成员分配任务;

2、及时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听取成员对部门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

3、对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并提供锻炼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4、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六条委员、干事职责

1、按时出席每次部内会议;

2、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准确及时地传达学校学院文件;

3、及时向部长及老师汇报工作,汇报思想;

4、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部长、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八条例会制度
1. 每周一中午12点30在10教A-419 召开本部门例会,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部长认真听取汇报,对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

2. 部门成员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3.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屡教不改、态度不端正者予以辞。
4.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人事任命制度

1 .为了使部门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由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 部门新人经面试后,在本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部长、委员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部门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

第十条值班制度

1.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周一到周五轮流到五教103值班。

2.准时到办公室值班,并保证一次两个人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则和部门其他成员协商换班。

3.在办公室值班期间注意个人言行举止,接人待物大方得体,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并对相应事务做好记载以便以后工作的开展。

4. 无故缺勤一次,提出口头批评,三次则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贫困生档案管理制度
1. 做的保密工作,加强档案的管理。
2. 接受和收集贫困生有永久性、长期性保存价值档案文件。
3. 各类文件准备电子稿三份,一份拷贝给学院,以便归档备案;另外两份给部长及成员。

第十二条文件分发制度
1.接到院上文件通知后作好记录,按各年级小班数将文件分配好,及时地交由相应负责同学将文件传达到小班。
2.在部门成员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将同时分发,并请请班长收到通知确认签收。
3.完成一份通知或文件的分发工作后将文件分发簿收集整理交给负责老师签字存放好。
第十三条奖励制度
1.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记录。
2.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长、委员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综合测评加分。
3. 对表现优异、成绩良好的成员根据学校、学院的文件给与相应的评优。
第十四条惩罚制度
1.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
2. 对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3. 对给部门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4. 对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5. 所有惩罚记录将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五章

第十五条  农学院宏志中心规章制度与年级工作部一致,具体机构设置与工作内容见附件一。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农学院学生会年级工作部所有成员。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年级工作部全体委员会议决议后补充和修改,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农学院学生会年级工作部。

 

 

农学院学生会年级工作部

2008年9月

 

 

 

 

 

 

附件一

 

农学院宏志中心章程(试行)

第一条机构设置

1、负责老师:领导本中心完成各项工作,以充分实现中心任务目标为宗旨;

2、中心主任:作为联系老师与成员会员之间的桥梁,领导中心各种工作的顺利开展,处理中心的各项事务;

3、贫困生工作组:负责落实经济困难学生援助体系中的各项工作;

4、学习帮扶组:负责落实学习困难学生援助体系中的各项工作;

5、心理咨询组:负责落实心理困难学生援助体系中的各项工作;

6、会员:享有中心提供的各种帮助,履行服务社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工作内容

在对“三难”学生援助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断创新,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优先,将援助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服务于“三难”学生成长和学院人才培养大局。

1、经济困难学生援助体系

  • 认真收集学生相关信息,建立并更新我院学生贫困生档案库;
  • 协助完成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开展贫困生成材交流会;
  • 成立“宏志中心超市”
  • 积极建立我院勤工助学岗位,尽可能的为更多会员同学寻找、创造兼职岗位

2、心理困难学生援助体系

  • 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召开贫困生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员给新生介绍学校的相关对贫苦生的帮扶政策等,以减轻他们由经济困难而产生的心理负担;
  • 思想政策进网络:在院网页上建立心理交流平台,或由同学间相互交流互助,或由老师解答疑惑;
  • 设立心理信箱:在通知栏或本院学生宿舍挂设心理信箱,定期由专人收集整理同学所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应老师解答后在院工作动态上为同学做出解答,可以避免同学由于各种顾忌不愿与老师直接交流,同时也增加了师生交流渠道;
  • 积极动员各班心理委员,组织培训,实现以点带面的效果;
  • 与雅安市学校联系建立帮扶基地,寻找需要帮助的学生,让同学在帮助他人是以帮助自己增强自信,从帮助别人的过程中重新定位自己。

3、学习困难学生援助体系

  • 通过各种形式的知识类活动的开展,如请优秀毕业生回校交流,帮助低年级的同学树立良好的学习目的,作好学习、人生规划;
  • 以专业为依托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活动,帮助同学对本专业有更深刻的认识。
  • 设立预警系统,定期对于学年表现较差,重修较多,逃课严重的同学及时作出统计,向老师反映,及时对该同学作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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