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标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
1、对全校招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审核校招标工作小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批准学校重大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评标原则。
2、组建成立学校招标监督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协调、规定各招标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任务;批准各招标工作小组制订的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人员构成。
3、对特别项目的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或负责人可作为招标工作责任人直接参与并负责招标工作的全过程。
4、对下设的招标监督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进行监督,依据本办法纠正其错误行为及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