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导航菜单
用手机扫描上图的二维码即可在手机上继续阅读本页面
关于申报2024年度社会服务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2024年度社会服务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经学校研究,2024年度社会服务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按照《社会服务支持计划》(校发〔2022〕47 号)执行,为《社会服务支持计划》新旧文件顺利衔接,本次申报业绩统计时段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7月31 日的业绩纳入2025年度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专项填报
负责人登录乡村振兴学院社会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10.255.251.61/index.php),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
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中层单位(分管院领导)在线审核→乡村振兴学院组织评审→公示结果、专项支持
(三)中层单位(分管院领导)在线审核
勾选审核通过的项目,点击“院所通过”即可。
二、申报时间
个人或团队申请时限:2025年9月12日—17日。
中层单位(分管院领导)审核推荐时限:2025年9月12日—19日。
【特别提醒】2024年获得成果推广专项资助的团队需在9月17日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具体考核流程详见附件2。
三、资助标准说明
1.成果推广专项
(1)自立项起,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2—2023年度、2023-2024年度申请延期考核的推广团队完成考核指标的,足额拨付后期支持经费(支持总额的30%);未完成考核指标的,不再拨付后期支持经费。
(2)2024-2025年度推广团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到校经费完成考核指标70%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拨付后期支持经费(后期支持经费=支持总额*实际完成比例-前期已支持经费);到校经费完成考核指标28%~70%的,不再拨付后期支持经费;到校经费未完成考核指标28%的,不再拨付后期支持经费,取消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年度申报本支持计划其他专项的资格。
2.产教融合专项
共建研究院、产业学院、科创农庄等产教融合平台并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其中,与区(市、县)、龙头(高新)企业、农业园区等共建研究院或产业学院,实施“揭榜挂帅”的项目经费要求 40 万/年以上;与市州(厅、局)共建研究院或产业学院,实施“揭榜挂帅”的项目经费要求 120 万/年以上。符合前述条件、经学校认定的产教融合平台后补助 0.4万元;获评省级平台后补助0.8万元;获评国家级平台后补助2万元。
3.横向科研专项:
(1)个人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24-40万,人文社科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12-20 万,后补助0.8万元;自然科学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40-80万,人文社科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20-40 万,后补助 1.2 万元;自然科学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80 万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40万以上,后补助 1.6万元。
(2)团队横向科研项目:团队自然科学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80-120万,人文社科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40-80 万,后补助1.2万元;团队自然科学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120-200万,人文社科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 80-120 万,后补助 1.6 万元;团队自然科学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200 万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年度横向到校经费120万以上,后补助2 万元。
4.其他专项按《社会服务支持计划》(校发〔2022〕47 号)执行。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专项、成果推广专项:晋超13378384415
产教融合专项:蒋攀18602809400
横向科研项目专项:邹华围15008311657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不支持研究生招生指标。
2.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无需报送纸质件。
3.负责人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社会服务支持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
4.【温馨提示】请各负责人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在管理平台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附件:
乡村振兴学院
2025年9月12日
Copyright © 2020 四川农业大学.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9006192号-15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